2013年高级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从业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

时间:2013-03-07 11:08 点击: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人员:
认真落实省人才工作会议要求,切实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强大的智力支撑。依照国家《劳动法》规定,“持证上岗,势在必行”的原则,为加强我省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的从业资质认证管理, 2013年我省将全面加强中、高级项目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请各单位从事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具备申报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国家统一鉴定考核,上半年报名3月31日截止,下半年9月29日截止。
一、依照省政府【2006】17号文件规定,考核通过人员分别等同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享受海南省高级人才待遇。并作为今后国际旅游岛企业干部选拔的后备力量和考核条件之一。证书适用于我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组织的相关人员。
二、考核通过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中、高级《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网上查询。是国家法定项目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从业必备准入条件之一。
三、详情参见:
附件一、《项目管理师、高级项目管理师申报须知》
附件二、《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申报须知》
或登陆http://www.nvq.cn了解。





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

附件:一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认证
项目管理师、高级项目管理师
《申报须知》

一、 申报时间:上半年2013年1月5日至3月31日截止。                下半年2013年6月2日至8月30日截止。
二、资料审核: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全国统考:2013年5月中旬、11月中旬(以国家统考安排为准)。
四、开课时间:2013年4月6日及9月7日(具体以课程安排为准)。
五、培训组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鉴定中心劳社鉴[2009]24号文及省人保厅琼人发[2009]31号文批准,由海南创业就业培训中心负责组织。

六、证书权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注册登记,网上查询、全国通用。是项目管理从业人员的法定准入条件。

七、培训对象: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企业总裁、副总裁、项目总监、信息总监、技术总监、财务总监等高层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产品研发经理、工程监理、公共活动组织者等,以及其他欲从事项目管理人士,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八、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项目管理师(国家二级,等同工程师)
1、取得本职业助理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担任项目管理领导2年以上。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同等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担任项目管理领导1年以上,能够管理一般复杂项目。

(二)、高级项目管理师(国家一级,等同高级工程师)
1、取得本职业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1年以上,负责过2-4项以上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3年以上,负责过3-5项大型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
注:以上均须经相关等级的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省级劳动主管部门颁发的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国家统一鉴定考试。

九、师资介绍:
培训讲课专家从下面部分授课老师中安排,具体名单如下:
侯利军 国家项目管理专家委员会资深专家  北京科技大学 教授 张婀娜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王守清 清华大学教授 魏法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
杨  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 丛培经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教授
宋守信 国家职业鉴定项目管理专家委员会资深专家 杨爱华 北航MPA中心教授
张洪波 高级项目管理专家 教授 徐  艳 高级项目管理专家  博士、教授

十、培训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结合教程,从项目的过程、范围、风险、进度、成本、质量、沟通、采购等项目管理模块,结合大型、复杂项目及项目群进行讲解和案例分析。并根据考试大纲、考试指导书和教程,结合串讲、模拟练习、论文答辩指导等。

十一、申报资料:
1.填写报名申请表,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提交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明复印件各1份,两寸黑白免冠照片12张。
3.个人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正本1份(需加盖本人所在单位的公章)。
4.分别按《项目管理师论文撰写要求》、《高级项目管理师论文撰写要求》提交论文一篇(一式5份及电子版1份)。
5.经培训取得培训结业证书后,参加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及论文答辩。

十二、费用标准:
级 别 培训费 学时 考试费 合 计 费用说明
高级项目管理师 ¥8600元(含教材) 100 ¥600元 ¥9200元 考试费由政府主管部门收取
 
项目管理师 ¥4300元(含教材) 100 ¥550元 ¥4850元

十三、报名地点
 海口市龙昆北路35号海南创业就业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基地
电  话:0898-66707222   66504752  66528193   66528196
传  真:0898-66504752
详情登陆  http://www.nvq.cn     E-mail:zx@nvq.cn 
(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为准)



                            
附件:二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认证
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申报须知》

二、 申报时间:上半年2013年1月5日至3月31日截止。           下半年2013年6月2日至8月30日截止。
二、资料审核: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全国统考:2013年5月中旬、11月中旬(以国家统考安排为准)。
四、开课时间:2013年3月16日及9月18日(具体以课程安排为准)。
五、培训组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鉴定中心劳社鉴[2009]24号文及省人保厅琼人发[2009]31号文批准,由海南创业就业培训中心负责组织。

六、证书权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注册登记,网上查询、全国通用。是项目管理从业人员的法定准入条件。

七、资格待遇
1.依照省政府2006[17]号文件规定,考核通过人员分别等同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享受海南省高级人才待遇。并可作为今后企业干部选拔的后备力量和考核条件之一。
2.证书适用于我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组织的相关人员。
3.《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遵循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要求制定,是国家对本专业人员从业准入的基本要求,是求职、晋升、加薪的必备条件。

八、申报条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一级)
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1)具有博士学位(或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
以上人员均须参加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并取得省级劳动部门颁发的结业(毕业)证书。
(二)、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九、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的内容,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从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与发展等方面进行授课,整个培训过程侧重于能力的提高。
十、师资力量
由国内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专家亲自授课,帮助考生掌握考试重点、难点及综合评审技巧,顺利通过考试。
十一、培训考试
1. 培训考试时间详见课程表
2.培训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35号海南创业就业培训中心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基地
十二、费用标准
级 别 培训费 学时 考试费 合 计 费用说明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6800元(含教材) 100 ¥600元 ¥7400元 考试费由政府主管部门收取
 
人力资源管理师 ¥1850元(含教材) 100 ¥470元 ¥2320元

十三、报名须知
1.详情请登陆http://www.nvq.cn 网站了解有关鉴定考试、综合评审实施办法等有关情况。
2.提交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明复印件各1份,两寸黑白免冠照片12张。
3.个人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正本1份(需加盖本人所在单位的公章)。
4.考生可直接到我中心领取报名申请表,填表后由我中心代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资格审核。
5.培训合格颁发培训结业证。参加国家统一考试通过,颁发国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通用,网上查询,是国家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人力资源管理者从业的必备资格。
十四、报名地点
海口市龙昆北路35号海南创业就业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基地
电   话:0898-66707222   66504752  66528193   66528196
传真:66504752  网站:http://www.nvq.cn  E-mail:zx@nvq.cn
                          

                          
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