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报名通知

时间:2016-05-06 14:43 点击: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人员:
认真落实省人才工作会议要求,切实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强大的智力支撑。依照国家《劳动法》规定,“持证上岗,势在必行”的原则,为加强我省项目管理从业人员的从业资质认证管理, 请各单位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具备申报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国家统一鉴定考核。
一、依照省政府【2006】17号文件规定,考核通过人员分别等同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享受海南省高级人才待遇,并作为今后国际旅游岛企业干部选拔的后备力量和考核条件之一。证书适用于我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组织的相关人员。
二、考核通过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中、高级《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可网上查询。是国家法定项目管理人员从业必备准入条件之一。
 
                                 2016年3月1日
 
 
《申报须知》
 
一、申报时间:上半年截至2016年3月底;下半年截至2016年9月底。
二、资料审核: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全国统考:2016年5月中旬 (上半年)
              2016年11月中旬(下半年)
四、开课时间:(周末白天上课,具体以课程表为准)  
五、培训组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鉴定中心劳社鉴[2009]24号文及省人保厅琼人发[2009]31号文批准,由海南创业就业培训中心负责组织。
六、证书权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注册登记,可网上查询、全国通用。是项目管理从业人员的法定准入条件。
七、培训对象: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企业总裁、副总裁、项目总监、信息总监、技术总监、财务总监等高层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产品研发经理、工程监理、公共活动组织者等,以及其他欲从事项目管理人士,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八、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项目管理师(国家二级,等同工程师)
1、取得本职业助理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担任项目管理领导2年以上。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同等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担任项目管理领导1年以上,能够管理一般复杂项目。
(二)高级项目管理师(国家一级,等同高级工程师)
1、取得本职业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1年以上,负责过2-4项以上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3年以上,负责过3-5项大型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
注:以上均须经相关等级的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方可参加国家统一鉴定考试。
九、培训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教材,从项目的过程、范围、风险、进度、成本、质量、沟通、采购等项目管理模块,结合大型、复杂项目及项目群进行讲解和案例分析。并根据考试大纲、考试指导书和教程,结合串讲、模拟练习、论文答辩指导等。
十、申报资料:
1.填写报名申请表,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1份,两寸免冠照片6张。
3.个人工作年限证明正本1份(需加盖本人所在单位的公章)。
4.报考高级项目管理师须按《高级项目管理师论文撰写要求》,提交论文一篇(一式5份及电子版1份)。
5.经培训后,参加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及论文答辩。若考试未通过,下期免费培训。
十三、报名地点
 
地 址:海口市龙昆北路35号凯立大厦2楼 海南创业就业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0898-66707222  13976075137  
联系人: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