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绿色商业选择创业培训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

时间:2012-06-20 11:04 点击: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环境污染和能源危机带来的多种影响,帮助创业者找到更多宜于环保的创业商机,进一步推动我国创业培训工作,经研究,我部与国际劳工组织合作,在中国实施绿色商业选择(Green Business Options)创业培训项目(以下简称GBO项目)。该项目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西班牙千年发展目标基金提供部分资金支持,国际劳工组织提供技术支持,我部提供业务指导。项目试点活动执行期为2010年6月-12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试点实施范围及对象

(一)实施范围

项目选择江苏省3个城市和重庆市作为试点城市,请江苏省于6月18日前将试点城市名单报我部。

(二)实施对象

培训对象主要为拟在绿色商业领域经营发展的潜在创业者,高等院校、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学生,特别是高校毕业生。

二、项目目标

(一)项目实施期间,运用GBO项目培训技术,开拓绿色环保的商业机会,从而带动就业岗位的增加。

(二)通过分析GBO项目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环保方面的促进作用,探索一条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就业"的途径。

(三)通过引进开发GBO项目培训教材,开展师资培训,逐步完善绿色创业培训技术体系。

三、组织管理

(一)我部国际合作司负责项目综合协调与管理;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项目业务指导;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负责项目具体实施与督办。

(二)项目实施省、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明确项目负责人与协调员。

(三)项目试点城市明确项目活动实施机构,负责根据项目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培训等各项具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将项目工作与绿色环保、促进就业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实施省(直辖市)、试点城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将其作为推动本地区创业培训促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将该项目和创业培训有机结合,整体推动。

(二)加强部门沟通,发动社会优质资源,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要加强与财政、工商、税务、环保等有关部门联系与沟通,发挥地方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整合本地各项相关优惠政策,探索推动绿色经济政策的制定,帮助创业者利用现有资源和政策创业,发掘开拓绿色商业市场,并能够将GBO项目技术运用到企业中,最终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三)结合实际,抓紧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项目实施省(直辖市)、试点城市要按照"绿色商业选择"(GBO)项目工作计划(见附件),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和步骤,确保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质量监控,做好信息沟通。要加强对本地区创业培训质量监控,督促培训机构和讲师遵守培训技术标准,确保培训质量。项目实施期间,要做好信息沟通和数据统计工作。

联系人:

钱晓燕(国际合作司)

010-84233373 qianxiaoyan@mohrss.gov.cn

翟涛(职业能力建设司)

010-84208450 zhaitao@mohrss.gov.cn

郭楠 张薇(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010-84661058、84661165 84661059(传真)

guonan@osta.org.cn、weizhang@osta.org.cn

附 件:绿色商业选择创业培训项目工作计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际合作司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附件

绿色商业选择创业培训项目工作计划

一、培训及会议计划

(一)举办一期GBO项目全国师资培训班。(2010年7月)

(二)在试点城市组织4次讲师培训班,对至少80位创业培训讲师进行GBO项目讲师培训。(2010年7-8月)

(三)在试点城市开展GBO试点培训,对至少120位学员提供GBO项目培训。(2010年9-11月)

(四)召开GBO项目发展研讨会。(2011年1月)

二、技术开发

(一)开发完成并印制GBO项目培训教材。包括《绿色商业选择--学员用书》、《绿色商业选择--教师用书》和《绿色商业选择--阅读材料》。(2010年6月)

(二)关注目标领域和行业(城市废物管理、生态农业等),并开发相应领域的资源手册。(2010年6-8月)

(三)在试点地区组织调研,并完成GBO项目培训后续跟踪研究工作的报告。(2010年8-9月)

(四)对试点地区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并完成培训总结报告。(2010年8-9月)

(五)与试点地区共同完成拍摄"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GBO项目毕业学员从事绿色创业和就业的视频资料。(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