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报名通知

时间:2016-05-06 14:41 点击: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人员:
    依照国家《劳动法》规定,“持证上岗,势在必行”的原则,为加强我省心理咨询从业人员的从业资质认证管理,2016年我省将全面加强心理咨询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请各单位从事心理咨询工作,具备申报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国家统一鉴定考核。
   《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遵循心理咨询职业要求制定,是国家对心理咨询人员从业资格的唯一标准;是国家对心理咨询专业人员执业、求职、任职的基本要求;是国家法律规定从事心理咨询人员从业必备的准入条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 [琼府〔2006〕17号]文件“第十六条技师、高级技师可作为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引进人才。其中新引进的高级技师可享受我省有关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办法所规定的相应优惠政策。”
【证书特点】 
  ☆权威性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官方档案备案,全国通用,统一编号,官网可查(www.nvq.net.cn)
  ☆专业性  国家指定专业教材,全国统一考试,专业教师,专业培训,专业证书; 
  ☆必备性  国家实行行业准入制度,上岗必备证书; 
  ☆实用性  求职、上岗、晋升、评职称的有效证书。
【各级别申报条件】
一、心理咨询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学历,经心理咨询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3) 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二、心理咨询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
   (2) 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企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3) 具有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4) 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以上。
【培训内容】
   (1) 理论知识:基础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变态心理学及健康心理学、心理测验学及咨询心理学。
   (2) 操作技能: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技能、心理测验技能。
   (3)经培训后,参加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若考试未通过,下期免费培训。
   (4)报考二级心理咨询师,须提交《个人成长自我分析》及《案例报告》各三千字。
【报名、开课时间】
    (1) 报名时间:上半年2016年3月20日截止;下半年2016年9月18日截止,报名后本中心预先提供给学员视频教学课程。
(2) 开课时间:(周末白天上课,具体以课程表为准)
【申报须知】
    (1) 领取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审核。
(2) 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1份,两寸免冠照片6张。
(3) 个人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正本1份(需加盖本人所在单位的公章)。
【报名地点】
地 址:海口市龙昆北路35号凯立大厦2楼 海南创业就业培训中心
电 话:0898-66707222  13976075137  陈老师
网 站:www.nvq.cn